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省委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1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点击登录查看省委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1年(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140.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点击登录查看省委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33349J-****-003321-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近18个月,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注:个体商户无需提供。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注:个体商户无需提供。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注:个体商户无需提供。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注:个体商户需提供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注:个体商户需提供供货单位颁发的诚信经营相关的评价或奖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8)相关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9)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标段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省委机关食堂主副食品供应服务1年(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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