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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农村公路县道界重线“建管养”一体化总承包工程(EPC)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宿迁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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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泗洪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泗洪县农村公路县道界重线“建管养”一体化总承包工程(EPC)东起自界集镇,接界龙线,向西沿老路布线,跨越徐洪河,经朱湖镇、大楼街道,局部与金沙江路、G235 共线,终点止于重峰线交叉处,全长约 24.645km(不含 G235 共线段),其中起点至金沙江路段长 15.802km、金沙江路共线段长7.503km、G235-终点段1.340km。起点至金沙江路段采用二级公路、设计速度 60km/h,金沙江路共线段采用城市****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状老路路基、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道路数字化、信息化工程、交产融合等。

为探索农村公路养护长效化模式,破解养护发展难题,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长寿命养护管理体系和养护决策机制,提升养护管理效能,有效推进养护行业提质升级。本次实施2年缺陷责任期+3年长周期养护的路段范围为(K0+000~K23+305.000)、K25+990~K27+330。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划分 1 个标段,即泗洪县****

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

2.3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缺陷责任期+3年长周期养护结束止(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其中包含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算24个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双信封 □ 单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承包人实施方案:10.00分

(2)主要人员:20.00分

(3)其他因素-技术能力:3.00分

(4)其他因素-业绩:12.00分

(5)其他因素-履约信誉:5.0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0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方法一: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2.2.4(3)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5.1.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投标)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 3 项要求:

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单位不作要求)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2项要求:

(1)施工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自2020 年1 月1日(含)以来(以系统备案的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养护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自2020年 1 月 1日(含)以来(以系统备案的设计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养护项目)(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5.1.3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应同时具备下列2项要求:

①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自****(含)以来(以系统备案的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养护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副职)。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除外)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书)期间的工程。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3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的资格条件应具备下列要求:

5.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拟派的施工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应同时具备下列2项要求:

①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自2020 年1 月1日(含)以来(以系统备案的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养护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副职)。

5.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应同时具备下列2项要求:

①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或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自2020年 1 月 1日(含)以来(以系统备案的设计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养护项目)(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5.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拟派的项目总工资格条件要求:具备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员资格条件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2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3.5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资格条件要求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2)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书)期间的工程。

5.4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人施工类似业绩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竣/交工验收合格证明和施工合同],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①时间以备案截图中显示的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金额以备案截图中显示的合同价为准。

③未提供备案截图的或备案截图不能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不予认可。

(2)投标人设计类似业绩及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设计批复文件(或者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设计完成证明)和设计合同],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①时间以备案截图中显示的设计完成时间为准。

②金额以备案截图中显示的工程造价为准。

③未提供备案截图的或备案截图不能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不予认可。

(3)投标人类似业绩和人员类似业绩均不得重复,且同一项目业绩不得重复使用,否则不予认可。优先使用次序为:①资格条件:投标人类似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②加分条件:投标人类似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

5.5 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书补充说明:

职称证书上体现专业的,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专业的,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注册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5.6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除外)、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派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派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7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不得兼任。

5.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 3 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养护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5.9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6.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月18 日 09:00至2025年 11月25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特别提醒: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时请将联合体成员单位录入报名系统中,建议报名前详细咨询软件公司后操作报名,咨询电话:****,因报名操作程序失败而导致的后期无法报名或因没录入联合体成员单位而导致的无法投标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联合体报名操作属于不可逆操作,请务必咨询软件公司详细报名程序后进行网上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09 时 30 分。

7.2 开 标 地 点 :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8.2.2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http:****。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泗洪县****

邮政编码:2239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泗洪县中央公馆南门向西200米(6-23三楼)

邮政编码:223900

联 系 人:宋丽娟

电 话:****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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