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一、现就磋商文件相关澄清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开标时无需提供,但要在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响应并在成交后供货前提供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实质性响应和能提供证明材料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三、望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澄清回复为磋商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花园北路3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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