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公告中九、其他补充事宜中第1条更正为: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磋商。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供应商将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 (2)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响应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二)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表中16.1的内容更正为: 备份响应文件1份(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126.com,文件内容格式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126.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三)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11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磋商。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供应商将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 (2)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响应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未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磋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响应)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响应)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供应商应于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显示开始解密后,自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①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和本采购文件中“★26.磋商”规定,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须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实现,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下载并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②单一供应商磋商时间为5分钟左右,供应商接到磋商通知后须按要求逐一进入腾讯会议室进行磋商。如供应商拒绝参加磋商会议,或接到磋商通知30分钟后仍未进入磋商会议,视为放弃磋商;③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在项目磋商评审环节保持畅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杨斯博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