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批各类零散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
(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0686 - 25300H143090N)
公示结束时间:2025 - 11 - 19 17:00:00
一、评标情况
【1】标段2现场管理业务: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鄂尔多斯市众擎对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报价:详见后附公告正文,质量,工期/交
货期/服务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内蒙古方鼎金荣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报价:详见后附公告正文,质量,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鄂尔多斯市众擎对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方鼎金荣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鄂尔多斯市众擎对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方鼎金荣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详见后附公告正文
三、其他
1:详见后附公告正文;
2: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 -
impc.cppchina.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
转发无效。;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五、联系人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区
联系人: 刘勇志
电话: 0477 - ****
邮件: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北京市****
联系人: 刘东野、雷俊廷、高宇、张超洋
电话: ****
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批各类零散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0686 - 25300H14309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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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批各类零散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0686 - 25300H143090N)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
|序号|标段名称|成交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真实性承诺)|工期(交货期)|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评审情况(综合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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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2现场管理业务|鄂尔多斯市众擎对外劳务承包有限责任公司|61609.0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1|标段2现场管理业务|内蒙古方鼎金荣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1712.0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二|
|标段号|序号|供应商名称|否决原因|
|—-|—-|—-|—-|
|标段2现场管理业务|1|鄂尔多斯市人才集团汇智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字盖章|
|标段2现场管理业务|2|内蒙古汇景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格式|
|标段2现场管理业务|3|鄂尔多斯市兴科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格要求|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
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党风廉政监督电话:****。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
采购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刘东野、张超洋、雷俊廷、高宇
联系电话:国****
刘平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