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湖南润安危物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民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点击登录查看(以简称甲方)与湖南润安危物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简称乙方)本着精诚合作、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成品油政务事项办件汇聚”技术开发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交付标准
1.1功能实现
按照《湖南省“互联网%2B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交换接入标准规范》要求,实现成品油8个政务服务业务数据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前置库数据汇聚,汇聚过程中使用到一体化平台的数据推送相关表。
1.2数据处理
将****之后产生的成品油8个政务服务业务数据汇聚到一体化平台前置库。
成品油政务服务8个事项清单为:湖南省加油站(点)扩(改)、迁建申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人、名称、地址变更申报,加油站竣工验收及经营批准证书发放申请,新建加油站申报,湖南省成品油暂时歇业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遗失、损毁、补发证书申报,湖南省成品油终止经营审批,湖南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登记。具体对接内容包括:办件基本信息、办件受理信息、审批过程信息、办件结果信息、数据对账上传表等。
1.3技术运维
验收通过后,安排专人提供技术支持和运维保障,免费运维服务期为12个月。
1.4完成时限
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验收程序与标准
2.1初验:乙方完成1.1和1.2项工作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初验,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1个月。
2.2终验:试运行期满且无重大缺陷的,乙方向甲方提交《终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终验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2.3验收标准:以《湖南省“互联网%2B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交换接入标准规范》(V3.4.8.7)为准;未达标准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知识产权与成果归属
3.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开发的接口程序、脚本、配置文件及相关技术文档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的使用权。
3.2甲方提供的业务数据、文件、模板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四、项目费用与支付
4.1合同含税总价: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该价格为固定总价,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工、设备、差旅、税费等全部费用,除双方书面变更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2费用支付:终验验收合格且双方对本合同无任何争议,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共计人民币(大写):伍万贰仟元整。乙方开票时间延迟,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4.3乙方收款账户
户名:湖南润安危物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丰支行
账号:****000002
乙方如需变更账户,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5.1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业务需求、数据标准、测试环境账号及必要的协助。
5.2对乙方提交的各项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测试和验收,并在约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意见。
5.3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4对乙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开发、对接、数据补传及运维服务。
6.2保证所交付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如发生侵权纠纷,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6.3遵守甲方及省平台关于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制度。
6.4对甲方提供的业务数据、文件及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七、保密条款
7.1双方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业务数据及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要求披露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7.2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满十年。
7.3违约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
八、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乙方未按期完成阶段性工作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按合同总价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
8.3本项目需与应用开放平台、一体化平台、省政务云、大数据枢纽多系统进行对接。若因非乙方单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第三方接口变更、政务云资源审批延迟、技术标准调整、不可抗力等)导致阶段性工作无法按期完成的,经乙方书面说明并附有效证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确认后,该等延误期间不计入乙方逾期期限,乙方不承担8.2条项下的违约责任。
九、不可抗力与免责
9.1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证明;双方可协商延期履行、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9.2因省平台、政务云、电信运营商等第三方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延迟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修复,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终止
10.1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10.2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10.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账号、文档的交接;乙方应在交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删除或返还甲方数据,不得保留备份。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计算机行业惯例。
11.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约定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2.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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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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