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平片区交通与空间环境综合改善项目 | ||
|---|---|---|---|
| 标段(包)名称 | 西平片区交通与空间环境综合改善项目 |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02****-072674-4 | ||
| 公告性质 | 其他 | ||
公告内容
问题一:鉴于11月17日东莞市已实施《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新规,本项目于11月20日截标,为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建议本项目延标,实行招投标新规。
回复:本项目招标具体的入围筛选、评标和定标方法按照发布的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二:招文中明确规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不接受其单位投标,此项内容是否同步作为入围筛选参考依据。
回复:入围筛选因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入围筛选办法,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问题三:本项目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0.8.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要求“承包人造成工程不能按照约定的完工日期完工的,若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则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人民币50000元;”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过高,且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30%。请问是否能降低每延误一天的违约处罚金额,并确定违约上限为合同价的1%~3%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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