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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人民医院打印耗材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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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打印耗材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打印耗材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

求、用途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打印耗材及运维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75.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投标人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开标。

开标时间:****09点00分

开标地点(网址):兰溪市****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 parentId=600007 articleId=eVEts6KkooyyTTNgijlXQg==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采购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兰溪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二家,具体信息如下:

杭州银行金华兰溪支行: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邮政储蓄银行兰溪市支行:

联系人:掌丽 联系电话:****(****)

8、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使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兰溪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杜峰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兰溪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丽琴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兰溪市****

传 真: /

联系人 :周灵肖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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