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多用途货车 | 多用途货车 | 无 | 无 | 辆 | 2 | 否 | 是 | 是 | 轿货车配置及技术指标1 车身颜色 工程黄2 驱动形式 四驱3 燃油形式 汽油4 燃油型号 92#5 发动机型式 ≥2.0T、缸内直喷、涡轮增压、双VVT、双顶置凸轮轴6 环保标准 国六7 最大净功率及相应转速 kW/(r/min) ≥140/4000-55008 最大净扭矩及相应转速 N●m/(r/min) ≥360/1800-36009 变速器 8AT10 车身结构 皮卡11 车辆尺寸(mm) ≥5650*1880*188012 货箱尺寸(mm) ≥1760*1520*54013 轴距(mm) ≥347014 制动形式 通风盘式15 安全带未系警示 前排16 防抱死系统(ABS)17 电子制动力分配(EBD)18 防侧翻系统(RMI)19 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P)20 刹车辅助(BAS)21 动态方向稳定辅助(DST)22 双安全气囊23 胎压显示24 安全带未系提醒25 紧急刹车警示26 前后方碰撞预警27 疲劳驾驶提醒28 倒车雷达29 倒车影像30 360环视31 定速巡航32 无钥匙进入+一键启动33 智能四驱34 自动驻车35 液压助力转向36 后窗热线除霜37 主驾驶位中控锁38 智能网联39 车载微信40 车载导航41 远程控制42 手机互联43 驾驶员一键升降+防夹44 前双横臂独立悬架45 后多连杆非独立悬架46 固定侧踏47 前后LED大灯48 后雾灯49 LED-高位制动灯50 昼间行车灯51 自动空调52 空调后出风口53 后排中央扶手54 主驾驶座椅6向调节 电动55 副驾驶座椅4向调节 手动56 前雷达探头轿货车招标要求一、资质要求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二、报价及交付要求报价范围:供应商报价包含车辆购置税、验车费、牌照费、代办费等落户所需一切费用及交通运输费(车辆保险除外)。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市****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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