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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3 古丈罗依溪至沅陵凤滩公路一期工程(罗依溪至沙湾段)未完工程澄清答疑
公告
(招标编号:HNXX-202511JT-009801)
一、内容:
各投标人:
问题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一章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后同)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桥梁工程单座桥梁总长(最
大)不少于136米的桥梁工程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公路等级为不低于三级公路
且公路长度不少于7.9公里的公路工程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桥梁工程主孔跨径(最大)
不少于45米的桥梁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项目经理以上类似项目业
绩是否必须为开工至完工期间均在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如以
上类似业绩中途变更过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该人员是否满足本项目项目经理资质审查要
求?
问题1回复:有关业绩的具体说明已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3
款入围业绩要求进行了阐述。
问题2:根据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组成,(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①项目经理和项目
总工撤离承诺书(如有)“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
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但在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管理系统无法勾选具有
在建项目的相关人员,存在招标文件与投标系统不匹配问题,请问如何解决?
问题2回复:本招标文件为湖南省公路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根据湘
发改法规规(2024)958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
编制导则》第八条第13款要求,交易系统主体库中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制作模块实行关联,
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主要履约人员信息在合同期内由系统自动进行锁定。行政监
督部门有人员履约管理要求的,在未依规解除约束的前提下,中标单位无法在新的投标项目
中再次填报履约人员信息。交易系统将对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解除人员约束的批复程序或
依规处理的结果信息进行公开,并自动推送至相关监督部门。请各投标人以湖南省机器管招
投标管理系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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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澄清答疑公告与附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与原招标文件内容相抵触或不一致者,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联系人:刘洋
电 话:****
电子邮件:****@q9.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吉首市****
联系人:周春林(项目负责人)符君莲、张美芝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周春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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