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发区长三角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 园区配套设施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招标)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一、关于金华开发区长三角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园区配套设施项目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重新招标)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的招标货物数量明细表中增加备注“若原已完成电梯基础结构尺寸或扶梯角度 不满足安装要求,由中标单位提出技术方案,由工程总承包负责结构处理。除上述两项原因外,产生的调整费用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约定执行。”
2.招标文件中的扶梯FT-2 的倾斜角修改为 35°。
3.招标文件中的梯级链安全系数及驱动链安全系数调整为大于等于 5。
4.围裙板及盖板厚度调整为围裙板厚度不小于 1.5mm、盖板厚度不小于 1.2mm。
5.扶手带类型调整为标准 C 型扶手带。
6.扶梯FT-3 的宽度调整为 1000 型。
7.针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补充: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 标;若代理商单独参加投标的,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 及以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及由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和 该制造商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项目应为“电梯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应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符合招标公告 3.2 条款的相关资料。
8.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中付款方式和条件修改为“设备款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设备合同价款 5%的定金;
(2)发出书面排产通知后支付该项目设备合同价款 10%的排产货款;
(3)设备及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支付该项目设备合同价款的 40%货款(如乙方为 代理经销商的,同时在结算本条款项时须提前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待 设备材料全部运抵工地并经点验合格后退还);
(4)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并通过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 支付该项目设备合同价款 25%,同时按相关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5)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设备合同价款 15%;
(6)整体工程竣工备案后付清余款;
(7)同时由乙方出具该项目设备款 1.5%的质量保函,待乙方承诺的质保期满后并且无质 量问题后退回质量保函,除排除不可控因素以外的质量问题。
安装款付款方式:
(1)安装队伍进场后支付安装调试款的 50%;
(2)全部设备安装完毕,通过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取得书面证明并资料归 档备案后付清剩余的安装调试款。
票据: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须向招标人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
2025 年 |
11 月 |
20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