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的泉州市****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修改为: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30 | 合同签订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 2 | 30 | 项目完成初验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 3 | 30 | 项目试运行三个月,项目完成终验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
| 4 | 10 | 项目质保期满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本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之前发布的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在泉州市****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