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安徽省
| 我部对滁州某单位库室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滁州某单位库室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至****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浙江北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748180.00 (元) ; 第二名:安徽奥里奥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723336.00 (元) ; 第三名:宁波泰戈金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771060.00 (元) ; 第四名:安徽创新云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732918.00 (元) ; 第五名:安徽盛欣光电子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725799.00 (元) ; 第六名:安徽众山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846290.00 (元) ; 第七名:安徽颐影视听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829000.00 (元) ; 第八名:河南艾盾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586740.00 (元) ;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浙江北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748180.00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二、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期满无异议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递交的质疑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三)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四)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七)提出质疑的日期;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质疑函应当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