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比选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296750.00)(不含税)。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项目地点:南宁市
比选范围:对南宁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办公室、会议室、监控室、网管室、厨房、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更换高效LED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原灯具拆除、质量保证期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商参与比选申请,必须出具产品制造商授权参与的证明);
3.2资质条件:无。
3.3业绩条件:近三年内(****至本次比选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或产品制造商至少完成过3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照明系统相关业绩。
3.4人员资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照明系统相关业绩。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中国e车网(http:****)。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C座28楼2801评标室;联系人:苏工,电话:****。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e车网(http:****)、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mh.gxcq.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邮编:530000
联系人:苏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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