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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合同编号: HX-ZC-2025-0063
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庆阳肉羊生物育种试验及
肉羊基因编辑育种项目采购合同
根据"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庆阳肉羊生物育种试验及肉羊基
因编辑育种项目"(招标文件编号:HXZC2025-0063)的招标
结果,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与甘肃庆环肉羊制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HX-ZC-2025-0063
二、签订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三、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招标文
件编号:HXZC2025-0063) 投标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
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成交结果,合同所附供货一览
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投
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为准。
一般条款
1.乙方为环县本地合法养殖主体,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
格证》,其所饲养羊只符合国家及甘肃省畜禽养殖标准;
2.甲方因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庆阳肉羊育种基地育种试验

羊需要,向乙方采购活羊;
3.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
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标的及价款
(一)羊只明细
|序号|品种|性别|年龄/月龄|体重标准(公
斤/只)|数量(只)|单价(元/只)|小计(元)|备注(特殊要求)|
|—-|—-|—-|—-|—-|—-|—-|—-|—-|
|1|供体|母羊|≥7月龄,≤2岁|≥35|750|1499.2|****|初产、经产母羊优先|
|2|受体|母羊|≥1.5岁≤3岁|≥45|750|1499.2|****|五成膘情即可|
|合计| | | | |1500| |****| |
(二)价款说明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00 元(大写:贰佰贰
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此价格包含羊只本身价值、检疫费、
运输费(至交货地点),不含甲方接收后的饲养及管理费用;
2.体重以交货当日称重为准(平均只误差≤0.5 公斤);3.
价格为固定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货完成,不因市场价格
波动调整。
二、质量标准与检疫要求
(一)质量标准
1、所购羊只必须经过布鲁氏菌病检测,呈阴性。
2、所购羊只需佩戴耳标,且完成免疫工作。如羊痘、小

反刍、口蹄疫、三联四防等。
3、全群做孕检。供受体羊需保证都是空怀母羊。
4、供体受体羊均不得有老弱病残羊。
5.排除有繁殖障碍的羊只。如卵巢肿大,子宫蓄脓,阴道炎症,假母羊(通过B超和阴道镜检查)
(二)检疫合规
1.乙方应在交货前3个工作日,向环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配合官方兽医开展临床检查;
2.交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地检疫);
(2)强制免疫证明(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在有效保护期内);
3.若甲方对羊只健康状况存疑,可委托环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检测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
三、交付与验收
(一)交付安排
1.交货时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羊只交付,分次交付的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具体时间;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运输责任:乙方负责组织运输,选用专用运羊车辆,避

免拥挤;运输途中发生的死亡、伤残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因运输途中死亡或伤残造成数量不足部分乙方须在3日内补齐。
(二)验收流程
1.初验:甲方现场核查羊只数量、品种、标识及检疫证明,核对无误后进行称重;
2.复检:甲方对羊只进行临床健康检查(抽样比例≥10%),重点检查体温、皮肤、黏膜及活动状态;
3.异议处理:验收发现不合格羊只(如体重不达标、有病征、无检疫证明),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3日内更换合格羊只;逾期未更换的,甲方有权拒付剩余羊款,造成甲方损失的并要求赔偿。
四、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674640元)作为预付款;
2.尾款:交货验收合格并完成称重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免税)及验收单,支付剩余70%价款;
3.收款账户:
乙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环县南关分理处
账 户 名称:甘肃庆环肉羊制种有限公司
账 号:****01954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有权对乙方饲养场地进行考察(提前 2 日通知),核查养殖环境及防疫措施;
  2. 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提供交货地点的必要卸货协助;
  3. 接收羊只后,按规范饲养管理,若发现隐蔽性疫病(交货后 7 日内),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检测证明;
  4. 不得要求乙方提供超出试验要求的羊只。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预付款及尾款;
  2. 保证羊只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与检疫要求,承担羊只交付之日前中的饲料、防疫、检测等全部费用;
  3. 如实提供检疫证明及养殖档案,不得伪造或篡改相关文件;
  4. 对不合格羊只及时处理,承担不合格羊只更换的运输及检疫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 1 日,按未付款项的 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
  2. 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 1 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双倍返还预付款;
  3. 乙方故意或隐瞒病情提供不合格羊只;若引发疫情,承

担甲方全部防疫及造成的损失;
4.乙方未履行检疫义务: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检测、防疫费用。
七、风险与争议解决
1.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如暴雨、暴雪)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约的,受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提供证明材料后可延期履约或减免责任,互不承担违约金;
2.争议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羊款结清且验收无异议之日止;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代理公司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签字页)
甲方(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甘肃庆环肉羊制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代理公司(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经办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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