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台转让处置车辆
发布时间:**** 00:00:00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5台转让处置车辆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挂牌价格 | 13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7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4万元交易保证金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本次转让的车辆现状进行交易,车辆年检、交强险是否在有效期内,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验。车辆保险有效期到期的,如需续交保险才能过户的,在办理过户时,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予以配合。 (2)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车辆的过户手续。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需在完成过户手续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交接工作。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如涉及违章记录或经济纠纷,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在车辆过户手续之后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4)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应交纳给光谷联交所的交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湖北玖誉[2025]资评报字第00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含增值服务费)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1.85%支付(含转让方应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的交易服务费);(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4%支付(含转让方应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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