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竞争性磋商-****-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特许经营履约 管理法律服务-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 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项目名称: |
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特许经营履约管理法律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主要内容(用 |
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特许经营履约管理法律服务,服务期 3 年,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
途、数量、简要技术 要求、招标项目性 质):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 元(人民币)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有效扫描件;②总所出具给分所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
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 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 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 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 |
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 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评审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 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 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 |
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 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7:30 时止。 获取方式:(1)至厦门市****点击登录查看)前台现场获取;(2)通过我司邮箱获取《购标一览表》(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费汇到我司账户,并将《购标流程表》及采购文件费截图发至我司邮箱)。邮寄获取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3)采用邮寄获取方式,则邮寄费 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
报名联系人:刘小姐,电话:****;邮箱 ****@qq.com |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 元人民币。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
2025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厦门市****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和开启地点: |
2025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 名和电话: |
陈雅倩,电话:**** 邮箱:****@163.com |
其他: |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 |
账 号: ****333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