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安县****
一、便民利企做“加法”。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推出“政府采购一件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一件事”“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一件事”,持续提升交易主体满意度,切实提升交易效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预留40%以上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20%价格扣除。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二、优化流程做“减法”。多维度精简流程,通过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供标准模板、整合重复环节,推动采购人办事从“多跑”向“少跑”转变,最终实现“零跑腿”,大幅压缩项目交易准备时间,减少企业时间成本与人力成本。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面向民生工程、应急保障、工程和服务等重大项目,提供优先进场及“一对一”专人服务,助推项目早开工、早落地。2025年,已开通绿色通道5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在政府采购程序不减、保证法定时间的情况下尽量缩短采购时间,承诺限时办结。
三、提质增效做“乘法”。坚持数字赋能,发挥政策“乘数效应”,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深化“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模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依托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将项目受理、公告发布、开标、电子评标等全过程“织”于一张网,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全县****
四、转变作风做“除法”。建立各行业监管部门联席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畅通公共资源交易异议、投诉渠道,多方齐抓共管,实现交易服务与行政监督的有效衔接。制定《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审)专家现场行为规范》《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提醒谈话告知书》等制度,要求采购人、评审专家、集采机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对评审专家开展“标前十分钟”培训,现场强调评审纪律和注意事项。采取“技防+人防”模式,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人员通过视频全程监控评标进展,对交易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约谈、问责,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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