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招标编号:ZYYX0029-202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1万元,招标人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编制内容为《鞍山市****
(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鞍山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鞍山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邮箱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
务大厦A座1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子邮箱获取的须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开户行:阜新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669,对公转账)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并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资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鞍山市****
联系人:李长岭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
联系人: 周丽红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周丽红(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