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清河县交通设施优化与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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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内容: | ||||||||||||||||||||||||||||||||||||||||||||||||||||||||||||||
| 清河县交通设施优化与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14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对14个重点路口信号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更新替换护栏约计9900米,补充完善护栏约计5600米,施划热熔标线3.4万平方米;建设约150套指路标牌和配套电子提示屏。,建设地点: 清河县****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资格后审。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联系人: 陈淼 ,联系电话: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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