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A3标段
工程(施工)补遗书(编号02)
各投标人: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A3标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因座机故障,现增补一个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本补遗书作为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施工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并使用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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