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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美编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LWLGF-F4005)

北京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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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北京

杂志美编设计服务类采购(****)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杂志美编设计服务类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此项目预算:9万元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杂志美编设计服务采购

杂志图文美编设计工作

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指定时间,服务期为1年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否 ;

※2.项目预算: 90000(元) ;

※3.最高限价: 90000(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 执行。

5.报价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应包括所有税金价格,工作开展过程中无特殊理由不得对设计费进行调整。

7.只有领取了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报价人才有资格参与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截止到报价时间,报价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六)报价方具有有效的杂志、广告等设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至 12月8日,每日上午8 : 00至11: 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及截屏;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9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9时 。

(二)踏勘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三)联系人: 张干事、宋干事 。

(四)联系电话: **** /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宋助理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一、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梁助理 祁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十二、质疑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童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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