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每周一图”产品设计提升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284600 元)
包1
包合计:284600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 采购目录: 宣传设计服务-其他品牌宣传设计-其他品牌宣传设计 需求描述: 为持续强化“每周一图”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辨识度,进一步释放品牌价值,采购人精选了60余期“每周一图”汇集成册,现需要在图册初稿的基础上,开展设计提升工作。 | ¥284600 | 1(项) | ¥2846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竞采报价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身应为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身应为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09:00
报价截止时间:**** 14:3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要求按时上传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4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两江新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竞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并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内容优化费、创意设计费、图片筛选与版权费、文创产品开发费、图集宣传费、税费以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和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首期款。
(二)成交供应商的项目实施进展至中期阶段且能满足采购人实施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和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项目进度款。
(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和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尾款。
(二)成交供应商的项目实施进展至中期阶段且能满足采购人实施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和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项目进度款。
(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和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尾款。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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