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别: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厂家 | 技术指标 | 备注 |
|---|---|---|---|---|---|---|
| 通用 | 通用 | 1 | 台 | 11个站加氢站加氢及制氢设备机组,单位:套;报总价,详见招标文件! | ||
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送样: 否
送货地址:
正文:
1、工程名称: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工程EPC总承包加氢、制氢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2、工程地点:迁安市境内。
3、采购最高限价41060万元。
4、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二、招标内容:
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工程EPC总承包加氢、制氢部分设备的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运输、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项目中所涉及各类材料的品质标准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主要设备和材料需要买方和业主确认符合要求,优先选用国内/外高效节能优质品牌,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业绩,并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符合设计和制造标准。
四、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项目部发出备货通知单后90日历天到货。
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后24个月。
五、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的费用负担:
1.送货方式:卖方负责送货。
2.交货地点: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工程项目现场。
3. 交货时间:根据业主及买方现场施工进度要求送货,并满足工程总体工期要求。
4.货物的装卸车由卖方负责,装卸车及运输过程造成的货物毁损由卖方承担。
5.运费金额或计算方法:由卖方负责。
6.运费负担:卖方承担。
7.保险:由卖方负责办理保险并承担保险费。
8.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自标的物送到现场,买方及业主验收签字后,买方即获得该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及业主验收签字之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此后由买方承担。
六、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卖方交付的所有标的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按标的物特点,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碎等保护措施。
2.包装方式:符合国家标准按照行业标准规定进行包装,并达到技术协议标准要求。
3.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免回收。
4.包装费由卖方负担。
七、随机备品、配件及工具的供应办法:
卖方按货物特点,免费提供齐全的随机备品、配件及工具,对特殊的配件,卖方应有必要的储备,以满足买方的应急需要。
八、验收标准、方式、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合格。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即为验收标准。卖方标的物需要达到的技术要求由业主确认。
2.验收方法及期限:
验收应在买方、卖方、迁安市氢电综合能源站工程业主及监理单位代表均在场情况下联合验收。如果买方通知卖方后,卖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参加验收,买方可以自行验收。卖方对买方自行验收的结果予以认可,不能提出异议。
数量验收:卖方交付标的物时,买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和随货清单或磅单托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和外观检查。标的物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要符合国家标准确认范围之内。
质量验收:由买方组织,按照验收标准(技术协议)进行验收。
3.异议期限:
买方对数量的异议应当在数量验收后5日之内提出。买方对质量的异议应当在设备安装、调试后5日之内提出。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及性能与技术文件不符或外部有明显损伤,卖方在收到买方异议后,应立即进行补给、更正等工作;卖方补给、更正后的交货时间为实际交货时间。
4.验收合格是指买方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后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或买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数量和质量异议。数量和质量均验收合格之日,由买方和业主方签字确认。
九、货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 30%设备订货款(前提是买方收到总承包方的相应比例的设备订货款)。过程付款时,买方按照总承包单位的资金支付情况支付货款,支付比例不超过总承包单位对买方的支付比例,且卖方同意按买方的要求进行支付。货款支付至合同额的75%时停止支付,剩余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之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格的97%,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买方收到总承包单位支付的质保金后,再向卖方进行支付。
2、发票类型: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货款支付方式:承兑或电汇(根据建设单位支付方式确定)。若以承兑结算,买方不负担贴息。
4、发票开具时间为每次/笔买方按本合同约定付款之前(除预付款),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大于等于每笔需要支付货款金额;另卖方第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将已经支付的预付款等额发票一并开具给买方;后续发票开具时间要在买方给业主开具发票之前。
十、投标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价阶段采用线上填报形式,填写要求需符合我司招采平台报价流程,供应商报价只需填报设备总价,在备注栏中注明让利下浮百分比。
2、最终结算采用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和政府审计机构审核后的设备价格*(1-下浮百分比),不因设备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而对下浮百分比进行调整。
3、待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悉知合同签订按照业主单位下发的施工许可证站点为准,每站单独签订供货合同。
4、满足附件1《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
十一、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2。
十二、评标办法
评标实行“综合评标法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价款中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详见附件3。
十三、定标方式
定标方式: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第一名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由第二名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将纸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连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邮寄至:点击登录查看-赵乐军(收)-****。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电子版标书U盘一份。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截止日期:****9:30(北京时间),以邮寄送达时间为准,送至点击登录查看赵乐军(收)。
开标时间:****上午9:30(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
现 场 联 系 人: 项目经理 贺磊 ****;
技术事项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
报价事项联系人: 赵乐军 ****;
附件1、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3:评标办法
备注:
集团名称:河北安装
注册资本:1,000.00 万
所在地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集团简介: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河北省安装工程公司,组建于1961年,是河北省国有大型综合性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公司拥有两个全资业务子公司和一个控股投资公司。公司下设七个分公司、五个管理型公司和六个区****
公司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公司具有具有D1、D2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一级锅炉安装许可证、一级起重机械安装许可证、GA1乙、GB1、GB2、GC1、GD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石化检维修施工许可证、110Kv承装(试)电力施工许可证、一级实验室资质证和二级计量合格证等技术资质。
2010年公司被河北省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6年公司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施工地域遍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青海、宁夏、甘肃、辽宁、黑龙江、河南、陕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湖南、湖北、广东、贵州、福建、重庆、四川、新疆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遍及塔吉克斯坦、老挝、印度、巴基斯坦等海外地区。
公司现有职工2260人,其中管理人员965人,专业技术人员778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人员679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6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3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36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384人。具有一级建造师138人、二级建造师119人。拥有技术工人867名,其中高级工194人,中级工450人,技师以上117人。
公司多年来保持了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建筑业先进企业、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河北省诚信企业、河北省大型优势建筑业企业、驻外优秀建筑业企业、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实守信5A级施工企业等称号,荣获了河北省文明单位、全国“安康杯”优胜单位、河北省政府质量管理奖等荣誉。
公司共获得中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鲁班奖”8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0项;河北省优质工程奖(安济杯)78项;河北省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奖28项;国家级工法9项,省级工法65项;获国家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获省建设系统科技成果33项;获省级科技示范工程6项;获软件著作权8项,QC成果14项;参编国家工程建设标准1项;组织编写省级工程建设标准1项,参与编写3项;组织编写并出版专著1项,参与编写行业书籍2项。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管理理念,信奉“以业为荣,能征善战,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企业精神,以“依法经营,开拓市场,用户至上,争创名牌”为经营宗旨,努力创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智慧和企业活力,愿竭诚与国内、外广大用户真诚合作。
资质等级:公司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工程业绩:公司共获得中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鲁班奖”8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0项;河北省优质工程奖(安济杯)78项;河北省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奖28项;国家级工法9项,省级工法65项;获国家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获省建设系统科技成果33项;获省级科技示范工程6项;获软件著作权8项,QC成果14项;参编国家工程建设标准1项;组织编写省级工程建设标准1项,参与编写3项;组织编写并出版专著1项,参与编写行业书籍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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