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0%股权
发布时间:**** 00:00:00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湖北武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40% |
| 挂牌价格 | 103680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000.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项目审计报告(鄂国盛专审字[2025]第608号)及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321号)置于光谷联交所备查,意向受让方可在项目挂牌期间携带有效证件进行现场查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认可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提出,本项目采取场外结算方式,受让方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时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或从保证金中扣除交易费用。 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受让方交易价款付款凭证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或扣除受让方交易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同意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行权。 2、本项目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321号)显示: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特许经营权、专利权资产等;存在权属资料不完整及租赁等特别事项说明。以上信息详见公示附件。 3、转让方提出:本次在点击登录查看挂牌的“湖北樊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0%股权、武汉金诚兴发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湖北武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0%股权、山东高速湖北养护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等4个项目征集的意向受让方为同一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时报名上述项目,并按照公告要求分别交纳交易保证金。若4个项目产生网络竞价则采取合并竞价,竞价产生的溢价部分按照4个项目的竞价底价比例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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