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机电工程主要机电设备采购第1、2标段重新 (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 监督部门 |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赵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 |
| 项目地址 | 辽宁省 | 招标人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名称 |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机电工程 | 项目编号 | **** |
| 资金来源 |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总投资 | ****.7456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2 |
| 项目规模 | 为保障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机电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证部分主要机电设备的产品质量,根据具体的甲供采购计划,招标人将采购五大类机电设备:摄像机、门架式可变情报板、服务器、全要素气象站、激光雷达。 | ||
| 一标段 | |||
| 标段(包)名称 |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机电工程主要机电设备采购招标第1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001 |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材料设备采购 |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质量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各项规定。 |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为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机电工程部分主要机电产品的供货、包装、运输、交付、装卸、验收、配合检测、储存及售后服务。 | ||
| 投标保证金 | 5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无 | ||
| 标段(包)估算价 | 529.0000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 元 |
| 二标段 | |||
| 标段(包)名称 |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机电工程主要机电设备采购招标第2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002 |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材料设备采购 |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质量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各项规定。 |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为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机电工程部分主要机电产品的供货、包装、运输、交付、装卸、验收、配合检测、储存及售后服务。 | ||
| 投标保证金 | 2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无 | ||
| 标段(包)估算价 | 235.0000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 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 17:00至**** 23:59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
| 递交地址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 ||
| 开标时间 | **** 09:0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开标方式描述 |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 ||
| 评审办法 |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 ||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 其他公告内容 |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 |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电话 | **** |
| 邮箱 | ****@126.com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北京市**** |
| 联系人 | 邓先生 | 电话 | **** |
| 邮箱 | ****@126.com | ||
| 招标公告附件 | 点击下载 |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 点击下载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邓先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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