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各参选人:
关于福州市****
问:关于比选文件第五章【参选文件格式-参选文件须知】(比选文件第40页)中所述的“1.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盖参选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2.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参选文件格式中的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参选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参选需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姓名章。”、“4.本参选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盖章处原则上应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姓名章,若参选人为合伙制企业,则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电子姓名章。”电子单位公章、电子姓名章要求,我所希望能增加实体单位公章及自然人手签姓名方式,以增强实务工作可操作性。
答:参选文件格式中涉及“盖单位公章处”盖参选人的电子单位公章或实体公章均予以认可,“个人盖章处”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姓名章或实体姓名章或亲笔签字均予以认可。加盖委托代理人电子姓名章或实体姓名章或亲笔签字的,应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电子姓名章或实体姓名章或亲笔签字并加盖参选人电子单位公章或实体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本《答疑纪要》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参选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与《比选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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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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