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眉山天府新区青少年心理健康关护中心(以下简称“关护中心”)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合格供应商,承担关护中心设计及建设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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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眉山天府新区青少年心理健康关护中心设计、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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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总经费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为固定总价,包含设计、物资采购、施工改造等全部费用,不含心理咨询人力服务费,超预算报价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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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眉山天府新区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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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在现有空间的基础上满足心理服务场景需求开展设计,以及对应区域的改造施工、设备物资采购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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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建设及验收工作。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室内设计”“装饰装修施工”或“办公/文教物资采购”相关内容,能独立承担本项目相关责任。
2.近2年内(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合同违约纠纷,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人员与技术能力,至少拥有1名从事室内设计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专业人员(需提供人员劳动合同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比选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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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要求
需结合青少年心理特点,遵循“隐私性、舒适性、实用性”原则,出具各功能区的平面布局图、效果图(彩色)及施工示意图,设计方案需满足基础心理服务场景需求(如心理咨询室隔音、接待区便捷登记等)。符合条件且愿意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到项目地实地考察后,结合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开展设计(含物资采购清单)。
设计方案需适配5万元总预算,明确各功能区改造、物资采购的成本分配,避免超预算设计;方案需经采购方(眉山天府新区融媒体中心及眉山天府新区实验学校)确认后,方可开展后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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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服务要求
施工改造:完成设计图的施工,施工质量需符合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基础标准,无安全隐患,验收时需提供施工质量说明。
物资采购与安装: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及物资采购清单,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设备及心理专业物资,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确保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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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设计方案、施工记录、物资合格证明等),采购方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项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10日内整改至合格。
比选方式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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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方式
采用“提交响应文件+现场评审”方式,采购方点击登录查看,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1家中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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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资格符合性(20分):完全满足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完整、有效证明材料的得20分;缺少1项关键材料或1项要求不满足的,扣10分,扣完为止。
设计方案(35分):功能分区合理、符合青少年心理需求,且适配5万元预算的,得25-35分;分区基本合理、预算适配性一般的得15-24分;分区不合理或预算超支的得0-14分。
建设方案与报价(30分):施工流程清晰、物资采购清单明细完整,报价在4.5-5万元(含)且合理的得22-30分;施工流程较清晰、清单较完整,报价在4-4.5万元(含)或5-5万元(含)的得12-21分;流程混乱、清单不完整,或报价低于4万元/高于5万元的得0-11分。
售后服务承诺(15分):承诺提供1年及以上设备维修、物资更换服务(非人为损坏),且响应维修需求不超过24小时的得10-15分;承诺1年以内售后服务,或维修响应超24小时的得5-9分;无明确售后服务承诺的得0-4分。
响应文件要求及提交方式
响应文件组成(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包装并标注“眉山天府新区****
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提交日期);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格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人员资格证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
设计方案(含平面布局图、效果图、预算分配明细);
建设方案(含施工流程、物资采购清单、工期安排);
报价单(需明确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加盖公章);
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服务期限、响应方式等)。
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00止(工作日9:00-17:00,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提交地点:眉山天府新区实验学校行政办公室,联系人:张柯羽,联系电话:****
公开比选时间
****上午9:00,各供应商代表持委托书(加盖公司鲜章)、设计方案到眉山天府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五楼会议室参加比选会。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眉山天府新区****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联系采购方现场查看项目地(需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未查看现场导致设计、建设方案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供应商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造假,将取消其比选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与本校同类项目比选。
本项目比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购方不向未中选供应商解释未中选原因,所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中选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方将在原公告媒介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双方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合同。
眉山天府新区实验学校
2025年11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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