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投资-公开招标-****-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产品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 点击登录查看对 ****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产品采购项目组织进行 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 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人民币119.3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 01: 项目名称: 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宁夏)产品采购,采购预算: 79.56万元,项目内容: 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宁夏)产品采购,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 02: 项目名称: 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新疆)产品采购,采购预算: 19.89万元,项目内容: 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新疆)产品采购,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 03: 项目名称: 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西藏)产品采购,采购预算: 19.89万元,项目内容: 2025年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消费帮扶(西藏)产品采购,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 01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要求且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第七章首次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可能导致资格承诺函不被认可。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4、信用查询:4.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4.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4.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投标人为符合该办法第四条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说明。否则视为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 三、联合体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02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要求且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第七章首次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可能导致资格承诺函不被认可。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4、信用查询:4.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4.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4.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投标人为符合该办法第四条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说明。否则视为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 三、联合体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 03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要求且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第七章首次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可能导致资格承诺函不被认可。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4、信用查询:4.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4.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4.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投标人为符合该办法第四条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说明。否则视为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 三、联合体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即日起】到 【****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 01人民币50元; 采购包 02人民币50元; 采购包 03人民币5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 纸质递交。递交地点:厦门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 09:00:00】
2、开标地点: 厦门市****
七、其他
1、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林晶晶、王海舰、黄振斌、****、****。 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厦门市****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592-5579626
2、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厦门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林晶晶、王海舰、黄振斌
联系电话: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