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港项目21G机组恢复吊装服务项目-交通船租赁(采购项目名称)询比采购公告
天津南港项目21G机组恢复吊装服务项目-交通船租赁(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南港项目21G机组恢复吊装服务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HFZB-ZL-202511-02 。
1.3采购人: 中交海峰北方区域总项目部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自有资金 。
1.6 采购项目概况:天津南港项目21G机位安装吊装服务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
2.1 采购范围: 交通船1艘 。
2.2 交货期: 暂定****,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南港附近海域 。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交通船单趟载客人数10人,满足海事航行要求并配备足够的船员。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船舶租赁 。
(2)财务要求: 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2025年成立公司不作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具备交通船或其他船舶租赁业绩 。
(4)信誉要求: 无不良信誉 。
(5)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11月 27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12月1日8时1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12月1日8时1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当期结算审核完成后,招标方自收到投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0日内支付当期费用。支付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海峰监督审计部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
12. 其他
1、本此共计招标1艘交通船,配合现场作业人员海上交通,船员需持证上岗,满足海事最低配员要求及招标现场施工要求。
2、船舶租费已包括了投标方及租赁船舶为完成本合同之约定目的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租赁费、船员伙食费、船员工资、劳务费、船舶及船员保险、润滑油费、避风费、保修费、调遣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增值税金、安全文明措施费。招标方除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费及本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招标方承担的其他费用外,无需承担任何的其他费用。
3、船舶进、出场及作业期间耗用柴油及淡水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租费中不含增值税合价仅不包含增值税,除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在不含增值税合价中。如若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双方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增值税率做相应调整。
5、船舶施工期间防台避风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当期结算审核完成后,招标方自收到投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0日内支付当期费用。
7、支付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邮 编:350018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2025 年 11 月 27 日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
| 1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数量 | 单位 |
|---|---|---|---|---|---|
| 1 | 交通艇 ≤10人 ≤20km/h | 9% | 20.**** | 艘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