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市示范牧场 18.7 亩鱼塘出租》
项目补充公告
各意向竞拍方:
因已发布项目内容有误,现就《东方市****
一、关于项目须知调整事项
项目须知中“重要揭示第 4 点”:宗地图 18.6 亩包含 18.6 亩的农用地,其中 16.75 亩的坑塘水面、灌木林地 1.44 亩、旱地 0.35 亩、人工牧场地 0.16 亩,意向承包方需依法依规进行使用。因该面积填写有误,现做出以下调整:
宗地图 18.7 亩包含 18.7 亩的农用地,其中 16.75 亩的坑塘水面、灌木林地 1.44 亩、旱地 0.35 亩、人工牧场地 0.16 亩,意向承包方需依法依规进行使用。
二、不变事项
本次补充公告仅对须知中“重要揭示第 4 点”进行调整,其余项目须知均按原公告内容进行执行。
三、特别提示
未报名的意向方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进行报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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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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