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登录查看, 天津市**** 发布日期:**** 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公务用车购置项目(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公务用车购置项目(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55.0万元 最高限价:5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包: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三包: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到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 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点00分。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天津市****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静海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诗语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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