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阳至康县****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汉中市 | 公告时间 | **** 11:41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zjxhz01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中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汉中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 | |||
| 附件1 | 略阳至康县****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阳至康县****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采购文件中第6章 磋商办法 第6.3.4款第 一条方案评审原有的“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变更为“采购包1:磋商/谈判/协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谈判/协商结束后,磋商/谈判/协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协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其他采购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七)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注明单位名称)编辑目录和页码(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汉中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汉中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zjxhz01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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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