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廊坊市**** |
| 发布时间: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廊坊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廊坊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若中标方非中小企业,中标方根据自身企业划型情况合理分包,满足预算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8:3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 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在网上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备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廊坊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廊坊市**** 联系方式: 谢添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添 电 话: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