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尊敬的客户: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驰宏锌锗”)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铅冰铜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竞价标的:
| 产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备注说明 |
|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 铅冰铜 | 4,500 | 吨 | Pb:12%-22%, Ag:1200g/t-5000g/t Au:1.5g/t-15g/t, Cu:52%-65%, Sb:0.5%-0.7%, As:16%-25%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2026年全年销售计划 |
1、以上数量、品质仅供报价参考,结算以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检斤化验数据为准;
2、铅冰铜含铜、银、金计价,客户只需对铜计价系数进行报价(系统默认单位%,填写数字即可,保留2位小数)具体如下:
(1)铜:按计价周期内(上月26至本月25日)实际交货数量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单价=基准价*计价系数(客户报价 ),含Cu以30%为基准,执行增度增价、减度减价,Cu±1%、单价±200元/金属吨,品位增减不足1%,按实际品位增减价。
(2)银:按计价周期内实际交货数量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单价=基准价*计价系数,基准价为提货所在计价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上海有色网1#银均价,计价系数如下:
Ag<500g/t ,不计价 ;
500g/t≤Ag<700g/t ,计价系数84%;
700g/t≤Ag<1000g/t,计价系数 86%;
1000g/t≤Ag<1500g/t,计价系数88%;
1500g/t≤Ag<2000g/t ,计价系数89%;
2000g/t≤Ag<3000g/t ,计价系数90%;
3000g/t≤Ag<4000g/t,计价系数 91%;
Ag≥4000g/t ,计价系数92%;
(3)铅冰铜含金:按实际品位单车结算,单价=基准价*计价系数,基准价为提货所在计价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上海有色网金95均价,计价系数如下:
Au<1g/t, 不计价;
1g/t≤Au<3g/t, 计价系数82%;
3g/t≤Au<5g/t, 计价系数83%;
5g/t≤Au<10g/t, 计价系数87%;
10g/t≤Au<15g/t, 计价系数89%,
Au≥15g/t, 计价系数91%;
(4)铅冰铜含去其他元素、杂质不考核、不计价。
(5)铅冰铜含铜1000吨基准价取得方式为“点价”,基准价=期货点价成交价+交货月期间月均升贴水(升贴水=当天SMM1#铜现货价-点价成交合约当天 10:15 的收盘价),点价按单批次或多批次,具体数量以销售数量为准,铅冰铜含铜结算数量不超过200金属吨/月,点价合约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沪铜合约,点价合约为交货月下一个月及之后月份的合约(如交货月为 M,则只能点 M+1 及以后月份的合约),点价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前一个交货周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比如,10月交货部分的点价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25日)。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于点价日当天(北京时间上午9点至凌晨1点00分之间)通过发送信息(短信)的形式通知相关点价信息,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点价信息授权专人发送,点价信息包括点价品类,数量,合约及价格,成交中选方需1小时内反馈,双方根据成交情况书面确认,点价资金成本(点价资金成本=点价价格*点价数量*10%*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2*月数、月数=点价月至结算月时间)由书面点价确认单进行确定,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铅冰铜含铜原则上期货点价量不允许超过现货量,确实因生产原因导致现货实际交货量低于点价量,超点部分加权均价自动转移到下个月交货部分进行结算,未点价部分基准价按提货所在计价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上海有色网1#电解铜均价执行。
3、铅冰铜装运过程单车取样、制样(双方现场确认,若仲裁以仲裁确定后结果,仲裁后结果超出误差范围以仲裁结果为准,误差范围内以供方结果为准),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款到发货。
4、客户接到《价格确认函》五个工作日内预付50万元(大写: 伍拾万元整)定金至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该笔定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无违约可转为合同有效期内最后一批货款。
5、执行周期:合同签订之日-****。
6、报价前必须到现场查看实物并进行登记,为保证报价的有效性,看货时必须带公司资质原件和委托书,一经报价,视为已对货物进行查验,后期不再接受任何品质争议。
7、看货联系人及资质审核人:张清禹,****。
8、谈判议价后若客户未接到《价格确认函》,则表示贵司本次未中选。
|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 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结算按供方检斤化验数据结果为准 。 | |||||||||
| 三、提货要求: | |||||||||
| 发货按实物为准,具体提货时间按供方安排。 |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具体方式为:登录点击登录查看网站(网址:https:****)→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 平台地址:https:**** | |||||||||
| 业务联系人:何子艳,电话:****; | |||||||||
| 注册联系人:何希航,电话:****; |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 10:00:00整。 |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 参与报价的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满足并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客户管理公告》客户准入条件及管理要求,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 |||||||||
| 六、违约管理 |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 |||||||||
|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 |||||||||
|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退出客户名录,列入公司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 | |||||||||
| 1、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禁止参加同一竞价公告报价; | |||||||||
| 2、参与报价中存在价格严重欺诈、刻意抬高/降低报价等非正常竞争行为; | |||||||||
| 3、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 |||||||||
| 4、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退出客户名录,列入公司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 | |||||||||
| 1、以不诚信、欺诈等手段骗取准入资格,运输、计量、检化验等环节弄虚作假; | |||||||||
|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 3、通过给予公司、各单位相关人员回扣、返点等形式影响其对供应商公正、公平评价。 |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五)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 七、其它要求 | |||||||||
| (一)数量及品质情况仅为报价参考,合同签订后,需方按供方要求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运输资质),运费由需方承担。 | |||||||||
| (二)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 (三)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 (四)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单,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邮件传送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我公司概不负责。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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