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资产公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资产公证服务单位比选
2.比选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康养城C9、C11、C12地块
4.项目规模:康养城商业街71间商铺(建筑面积9575㎡)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6.服务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确保出具的资产公证报告合法性与时效性。
二、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000元(含税)。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主办公证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书。
3.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全国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4.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四、比选活动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15:00
2.比选地点:三明市****
3.比选人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
五、比选活动程序
1.比选材料准备。以下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及其法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
2.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比选材料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资格审核。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4.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按照最高限价进行评审。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按流标处理。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5.公示结果。现场公示比选结果,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
六、其他事宜
1.参选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参选资格。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延期1日,扣除合同总额的5%。
3.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的税率6%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且比选人支付给中选人的结算金额根据减少的增值税金额相应扣减,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4.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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