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惠深港务2025年仓库物资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征集开始时间 | **** 18:00 | 征集结束时间 | **** 19:00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12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应征项目需求 | 为确保仓储作业的高效性与安全性,提升仓储管理水平,优化工作流程,拟采购一批仓库物资,具体详见《惠深港务2025年仓库物资采购清单表》 |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3.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参加本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截止日之前36个月),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经营活动异常名录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参加本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截止日之前36个月),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①经营异常名录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加盖公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章)、近一个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全套)和信用中国报告(全套),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列为无效报名。 | ||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87550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列为无效报价),报价含税、交通运输费(含船费)等一切费用,送货地址为惠州大亚湾澳头纯洲岛荃湾煤炭码头现场(需海上接驳)。 | ||
| 特别声明 | 1.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2.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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