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街道辖区****
竞争性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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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时间:2025年11月
比选须知
1. 工程概况
1-24.(1)护栏修缮:对漆面脱落及锈蚀的护栏进行除锈、防腐处理后,重新喷涂反光漆。
(2)增设导向牌:在路段端头及必要位置增设符合新国标要求的交通导向牌。
(3)增设与修复防撞设施:在路段端头、学校小区****
1.5 施工条件: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工程技术要求
2.1 中标人应满足招标人的合理要求。
严格执行相关设施的产品标准。施工前需进行详细的技术与安全交底,施工中实行旁站监督,确保每道工序符合规范。落实文明施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粉尘和噪音,确保周边居民生活不受干扰。施工完成后,需对导向牌、防撞设施进行夜间视认效果和牢固度专项检测。
中标人使用的材料需满足相关质量要求,并提供本工程所使用材料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资料。
2.2 本工程验收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3 本工程总工期为10天。
3. 投标要求
3.1 参加本工程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经营管理,以及良好的信誉、业绩和较强的技术实力。
3.1.1 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中标人必须在施工前将施工组织方案报招标人并经同意后实施。
3.1.3 比选申请人认真阅读本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所有条款,如果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则视为其完全同意招标人发出文件的所有条款。
4. 报价要求
4.1 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总价包干方式。
4.2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工程量统计表及工程量清单提出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本工程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比选申请报价,不论是实施方案、工程量统计表及工程量清单,凡有其一罗列了的项目就必须包括中内容,本项目以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3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及工程量统计表的实施范围,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为达到项目功能需求或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内容所产生的其他辅助(零星)工程均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4 执行定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 2013)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 - 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2 - 2013)、《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 - 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T YAZDE - 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 - 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FWXSDE - 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OFYDE - 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 - 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4.5 清单计价、计量规则及规范
重庆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5 年第 10 月)。
4.6 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税金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
税金: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9]43 号)计算。
4.7 材料采购
4.7.1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同时符合同类材料产品中等档次及以上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材料、设备运输距离由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4.7.2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各比选申请人按人工费参考《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对应编制当期的人工信息价;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对应编制当期的材料信息价并结合主城区编制当期市场价(不含税)计算,包含在工程总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若比选申请人单项报价超过信息价最高价,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选用的品牌、档次按同时期市场行情 50%认定结算价。
4.8 其他说明
4.8.1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中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4.8.2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前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涉及到的消防类工程,投标人可自行联系具备资质的单位实施完成。
4.8.3 投标人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4.8.4 投标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材料,提供纸质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1份,投标文件纸质件(每页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5. 结算与支付
5.1 结算要求:本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以审计单位的审计金额为依据,审计金额未超过中标金额的按实结算,超过中标金额的按中标金额包干结算。
5.2 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的100%。
5.2 结算单位: 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产生。
6. 评标、开标
6.1 本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办法评标定标,采用双限,即限"投标总价"和"单项投标价"。若报价一样,则通过抓阄确定。
6.2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201117.40元(大写:贰拾万零壹仟壹佰壹拾柒元肆角整)。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和单项价格: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总报价未超过最高价格,单项价格超限价,则单项价格按照限价执行;若投标出现漏项,即视为投标单位认可该项为免费项。
6.3 评标办法:本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总报价,采取最低价评标方式。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由各比选申请人在开标前现场递交。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上午9:30。
开标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康美街道404会议室
8. 特别说明
8.1 投标人有增减项的权利,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8.2 全过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满足招标人的合理要求。
8.3 该工程若需办理相关施工证件,由中标单位办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按要求支付。
8.4 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招标人有权根据本单位经费情况终止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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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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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永固金鼎时代 22 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350307472
10. 附件
下列附件与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1 比选申请函
附件2 比选文件确认书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4 工程量清单
附件5 招标控制价
附件6 施工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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