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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销售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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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销售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中泰化学销售管理平台项目

中泰化学销售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泰化学销售管理平台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概况:随着新疆中泰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数字化转型战略的推进,现有的销售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多产品线、多主体、多区域的复杂业务需求。当前销售业务流程存在信息孤岛、流程断点、数据滞后、授信管理盲区等系统性管理瓶颈,严重影响了业务效率与风险控制能力。为提升销售业务的协同效率、数据整合能力及决策支持水平,拟建设销售管理平台(CRM平台),实现销售全流程线上化管理、实时数据整合及智能化分析。

2.1.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工作日内完成中泰化学销售管理平台项目实施工作。项目质保期为项目验收之日起一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要求对销售管理平台进行整体设计,全面覆盖新疆中泰在国内外销售的所有产品线。设计工作应进行整体规划与统筹,明确相应的管理组织、制度、流程和标准,构建系统化的销售管理规范,形成统一、高效的管理机制。最终交付成果需包括《销售管理体系设计方案》、相关管理规范文档,以及符合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软件产品。

2.2.1招标范围核心要求:本次销售管理平台(CRM 系统)的整体规划及建设工作,需立足集团层面,严格遵循集团管控要求,充分结合各业务板块的行业属性与业务特点,全面覆盖新疆中泰在国内外销售的所有产品线,确保系统建设与集团业务发展适配。

2.2.2业务咨询成果衔接原则:销售管理平台(CRM 系统)的规划及建设,需以新疆中泰此前与第三方咨询公司合作输出的业务高阶蓝图方案为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应基于对该咨询成果的研读与合理解读,确保后续 CRM 项目规划及建设方向与集团既定业务方向保持一致,避免出现实质性偏离。

2.2.3基于上述衔接原则,投标人需完成以下工作,最终形成可落地的项目 SOW(工作说明书),并对 SOW 的完整性、适配性及可执行性承担全部责任;

2.2.4咨询成果研读与解读:对甲方已完成的业务高阶蓝图咨询成果进行全面研读,结合集团业务实际与行业实践,准确理解业务制度、流程设计思路,明确 CRM 系统在集团业务体系中的定位、管控要求、核心建设目标及整体规划框架;

2.2.5 SOW编制与交付成果输出:整合工作成果编制 SOW(明确实施范围、交付标准、时间计划、责任边界),输出《CRM 系统蓝图方案》《CRM 系统流程图》《CRM 系统建设方案》等核心文档,可补充系统落地配套资料,所有交付物需符合新疆中泰管理规范;

2.2.6 IT蓝图转化与方案设计:基于业务高阶蓝图解读,设计衔接业务需求与系统建设的 CRM 业务蓝图方案(明确模块、功能边界、核心逻辑),绘制规范系统流程图(呈现流转路径、节点职责、数据交互),制定系统建设方案(含架构设计、功能规划、技术选型)。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近3年(2022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类似业绩1项(指合同额≥200万元销售管理平台(CRM平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署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和能反映出合同销售管理平台实施内容的证明材料)及甲方出具双方盖章的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并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驻场承诺。

3.3业绩要求:近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业绩1项(指合同额≥200万元销售管理平台(CRM平台)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署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和能反映出合同销售管理平台实施内容的证明材料)及甲方出具双方盖章的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5信誉要求:近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①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②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③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④未列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投标人于****19时00分至2025年 12 月 05 日19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http:****。

4.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须从投标人账户支出,可以采用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

账号:********

行号:****

电汇时款项用途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上传至“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单位准时登录“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在“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点击进入,进入本项目后选择“开标”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

7.投标补偿

7.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8.其他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新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xjygcg.com)上发布。

8.2如因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潜在投标人无法正常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否则不予受理)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名称:单位名称+项目编号),经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的指定邮箱或潜在投标人也可委派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8.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数字证书【企业+个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加密方可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提交;电子数字证书办理: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 签章操作手册【登陆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 签章操作手册”】;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人:蒋工,电话:****;

数字证书技术联系人:窦立鑫,电话:****;

业务受理时间:申请人在缴费完成并在系统提出申领数字证书起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每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与数智化管理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胡晨、宋志玲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日期:2025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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