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小学教育共同体高新区校区近视防控灯光改造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点击登录查看近视防控灯光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大足双反办〔2025〕11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近视防控灯光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公告主要内容:近视防控灯光设备一批,预算金额369600元。
项目制定依据:《重庆市大足教育技术资源发展和财务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灯光改造项目采购工作的通知》
二、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内容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本次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情形:
1.是否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为由,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是否通过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入围方式,变相限制供应商进入市场;
3.是否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满足特定规模或成立年限等不合理门槛;
4.是否强制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品牌或接受其他附加条件作为参与投标的前提;
5.是否存在不依法及时、完整公开采购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
6.是否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或收费事项;
7.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一)反馈途径(可结合实际选择)
1.电子邮件: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点击登录查看近视防控灯光改造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反馈意见”。
2.信函邮寄:寄送至[收件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收件人:陆老师,邮政编码:402365,信封上请注明“《点击登录查看近视防控灯光改造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反馈意见”字样。
3.现场提交:地址: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提交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二)反馈期限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于****前按上述途径反馈。
四、其他事项
反馈意见需明确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及理由,可附相关事实依据或政策支撑材料。
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在反馈意见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如适用)、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我单位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论证,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在后续审查结论中说明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有关本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疑问,可致电[****]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区双反办投诉举报电话****。
五、附件
1.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公告;
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近视防控灯光改造工程-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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