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 UD 无纬布项目监理服务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 UD 无纬布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现更正内容如 下:
一、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 2.4 项目规模:“该项目占地 面积约 300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分两期投资,新建年产 640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 烯纤维及 800 吨无纬布生产线。其中,一期新建 8 条超高纤维生产线,二期新建 4 条纤维生产线和 4 条 UD 无纬布生产线”
更正为“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314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分两期投资,新建年 产 8000 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及 1200 吨 UD 无纬布生产线。其中,一期新建 10 条超高纤维生产线和 4 条 UD 无纬布生产线,二期新建 10 条纤维生产线和 4 条 UD 无纬布生产线”
二、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 2.6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阶段:监督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审查勘察、设计进度 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使用技术规范等的合理性,对勘察、设计现场服务进行监 督和管理。
(2)施工阶段: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义务;负责施工过程 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对工程实施过程产生的造价文件签署具体的合同、造价方面提供专业性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 作及施工现场协调管理。
(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 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实际委托为准。”
更正为“完成本项目全流程的监理服务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勘察、设计阶段:监督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审查勘察、设计进度
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使用技术规范等的合理性,对勘察、设计现场服务进行 监督和管理。
(2)施工阶段: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义务;负责施工过程 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 理,对工程实施过程产生的造价文件签署具体的合同、造价方面提供专业性处 理意见,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协调工作及施工现场协调管理。
(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 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4)针对本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进行监督和管理。(5)针对本项目公用工程部分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和管理。
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实际委托为准。”
三、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 2.7 质量标准:“执行《建设 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4 号《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国家、地 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 承诺,确保所监理的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更正为“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 714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有关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确保所监理的工 程一次性验收合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给水排水构 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141-2008)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相关验收标准及规范实施验收工作。”
四、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条件:(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②机电安装 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及③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 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招标公告第 3.1-3.5 规定要求;
(2)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 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3)本项目仅接受 3 家以内(含 3 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 一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与此不符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给各投标 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云南鹏润百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