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公交候车亭站台及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拍租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拍卖人”)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对其拥有的萧县公交候车亭站台及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经营权进行公开拍租。
委托人承诺本次拍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 一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公交候车亭站台及公交车辆车体广告 经营权拍租 | |||||
| 二 | 项目 编号 | **** | |||||
| 三 | 委托人 | ||||||
| 四 | 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 1、展示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租前一日17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10时。 3、拍租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http:****/)。 4、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租会开始后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开始,竞租人开始自由竞价,3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3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竞租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 |||||
| 五 | 标的物基本情况 | 拍租标的 | 租期(年) | 起拍价(元/年)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元) |
| 萧县公交候车亭站台232座及公交车辆车体200台广告经营权 | 5 | **** | 30 | 10 | 2000 | ||
| 注:(1)站台灯箱:候车亭共232座、广告栏位437块。其中乡镇候车亭24座(广告栏位24块)、县**** | |||||||
| 六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萧县支行 账 号:******** | |||||
| 七 | 竞租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 1、竞租人须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广告发布业务的企业法人,方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竞租人在拍租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应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拍租标的的位置、质量、数量、瑕疵、标的的使用及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及《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等全面情况。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情况,接受标的拍租状态,并愿承担一切有关责任。我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对标的介绍的一切资料均是向竞租人提供的参考,并不构成本公司及委托人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3、本次拍租标的租期为五年,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标的抵押、质押、变卖、转让、擅自转租。 4、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委托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应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健康,服从委托人管理,服从广告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广告内容须布局合理、设施安全、文字规范、内容健康,并且符合城市规划、创城、美化、亮化、安全形势等要求。自行办理广告内容发布的审批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的全部责任。在经营期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济纠纷、债务、债权关系等,均由承租人独自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5、承租人应规范制作、张贴广告,不得损坏车体、车况及站台,不得遮挡车体两侧腰牌、路牌、车辆编号等,站节点牌广告发布不得影响站节点发布,不得影响驾驶员安全行车,并保持车辆车体清洁,不得影响车体散热。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时对公交站亭、站牌的广告位须做到干净、整洁,并对公交站亭、站牌的广告位定期检查维护,如发现广告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以及陈旧、污浊、腐蚀、损毁、变形脱色、肮脏等情况,应立即予以修复或更换。 6、承租人须为广告设计、制作、维护服务提供热线服务电话,对委托人报修的公交车体及站台广告破损、卷边等,承租人应在1小时内回复,并在48小时内安排修复,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承租人发布广告前,应将广告内容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广告发布方案报委托人审批,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发布。 8、涉及到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费用及其协调办理经营相关手续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和办理。 9、年度广告权费用按成交结果正常缴纳,如广告权经营期间运行车辆数量变动则均根据车辆实际运营数量及运行天数按照成交价格比例在下个年度进行结算。 10、经营期间,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合同不能继续,合同立即终止,承租人无条件让出,经营权费用按剩余期限比例无息退还。如因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需发布政策宣传,政府活动宣传,公益性广告的,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在车尾,车内显示屏进行发布宣传;如公交车车体、候车亭需发布政策宣传,政府活动宣传,公益性广告的,则委托人将按成交价折合成每辆公交车辆车体、每座候车亭日租金进行反租。若候车亭版面闲置超30天必须发布公益广告等,制作、维护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承租人所发布的广告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截止日期,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对车体及站台进行装饰的,经营期满后,承租人须将车辆车体及站台恢复原状,委托人不予补偿,须立即将相关车体及站台的广告经营权利无偿、完整地移交给委托人。 12、承租人的广告发布不得影响委托人的车辆年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13、委托人有权监督广告发布内容,不定时对拍租的广告位进行巡查。有权督促承租人定期更换破损、陈旧广告。因车辆及站台维修、整修、事故等委托人方面的原因或意外事故等造成广告不能发布的或画面破损,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费用承担方式为:由委托人按照成交价格比例在下次缴纳租金中抵扣。 14、如因广告发布原因,导致委托人车辆及站台被相关单位处罚或扣留或行政处理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及解决。 15、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承租人必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凭标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该合同的内容约定履行。承租人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状标的物的状况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承租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 | |||||
| 八 | 报名须知 | 1、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者将被取消竞拍资格。 4、意向竞租人要与委托人等相关部门沟通清楚,竞租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咨询标的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手续并承担所有竞拍后的风险,否则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导致不能签约或履约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参拍前一定要向委托人咨询清楚《租赁合同》里约定事项后,再报名参拍。 5、竞租人报名时在“招标文件下载”或公告下方中下载并认真仔细阅读本期拍租文件及相关资料,拍租文件是公告的组成部分,和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租人报名后,即视作认可本公司制定的本次拍租会的公告与拍租文件每项条款内容,包括要求事项、违约事项、费用缴纳等等详见拍租文件,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报名、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拍租前一日17时止(以到帐时间为准) 7、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拍保证金,转款帐户信息须与CA锁注册信息一致)。 注意事项: 1、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需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人履行完所有手续后,经委托人同意竞拍保证金退回原帐户。其他竞租人的竞拍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 |||||
| 九 | 报名及注册竞价程序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 (http:****/) 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有意竞租人需带相关证件及公章直接至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办理ca锁,联系电话:****。 项目成交后承租人应及时向拍卖人提供有效证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已便于发布成交公示。 网上报名时所需上传: 企 业: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广告发布业务)扫描件 2、保证金转款证明 3、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上传 意向竞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以上所有步骤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十 | 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支付方式 | 1、所有款项交清后承租人于7工作日内到标的所在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上述各项业务节假休息日均不办理。 2、费用缴纳:承租人须在拍租成交后3日内先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总租期总租金的4.58%拍卖佣金及评估费15600元。(佣金缴纳的户名:点击登录查看;账号:****112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 3、承租人交清所有款项后到委托人所在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企业法人须带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 |||||
| 十一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 3、《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4、《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企业法人须带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
| 十二 | 特别提醒 | 1. 承租人在拍租会结束后,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履行。 2. 拍租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所有竞拍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 特别约定:承租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第一年度的租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视为违约,缴纳的竞拍保证金转由拍卖人处理(拍卖人扣除相应佣金后,余款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如再次拍租,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佣金均由原承租人承担。 4.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竞得标的后,委托人不提供任何增值税发票,所涉及的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6.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最终解释权。 | |||||
| 十三 | 联系方式 | 委托人:点击登录查看 谢主任(电话):**** 拍卖人:点击登录查看 杨经理(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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