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石公资交〔2025〕1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将于****至****组织〔2025〕084-09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辖区政府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辖区政府负责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025〕084-09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情况说明表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回迁情况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 高东街以西、丰收西路以南。 | 5007.20 | 社会福利 | 1.5 | 35 | 30 | - | 50 | 1540(205.06万元/亩) | 10 | 400 |
| 〔2025〕085号 | 泰华街以西、北二环以南。 | 19202.90 | 城镇住宅 | 2.5、>1.0 | 按《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执行 | 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 | 回迁商业办公楼建筑面积14981平方米(含地下1100平方米) | 70 | 19300(670.14万元/亩) | 100 | 3900 |
| 商业服务业 | 4.5、>1.0 | 20 | 50 | 40 | |||||||
| 〔2025〕086号 | 友谊大街以西、石清路以北。 | 5300.70 | 商业服务业 | 4.0、>1.0 | 20 | 50 | - | 40 | 3870(486.79万元/亩) | 10 | 800 |
| 〔2025〕087号 | 方东街以东、方郄路以南、东许营街以西、昌达路以北。 | 39991.01(含幼儿园用地5040平方米)。 | 城镇住宅 | >1.0、 2.0 | 35 | 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 | - | 70 | 34800(580.10万元/亩) | 100 | 7000 |
| 教育 | 50 | ||||||||||
| 〔2025〕088号 | 西许营街以东、昌达路以南、营西街以西、生态路以北。 | 42831.54 | 城镇住宅 | >1.0、 2.0 | 35 | 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 | - | 70 | 37400(582.10万元/亩) | 100 | 7500 |
| 〔2025〕089号 | 东街以东、昌达路以南、东许营街以西、仓宁北路以北。 | 40850.30 | 城镇住宅 | >1.0、 2.0 | 35 | 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 | - | 70 | 35700(582.57万元/亩) | 100 | 7200 |
| 〔2025〕090号 | 京华西街以东、规划路以南、京华东街以西、封龙大街以北。 | 28280.72 | 城镇住宅 | >1.0、 2.0 | 35 | 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 | - | 70 | 21700(511.55万元/亩) | 100 | 4400 |
| 〔2025〕091号 | 封龙大街以东、规划路以南、京华西街以西。 | 24027.02 | 城镇住宅 | >1.0、 2.0 | 35 | 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 | - | 70 | 18400(510.54万元/亩) | 100 | 3700 |
| 〔2025〕092号 | 封龙大街以东、规划路以南、京华西街以西。 | 23674.65 | 城镇住宅 | >1.0、 2.0 | 35 | 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 | - | 70 | 18100(509.72万元/亩) | 100 | 3700 |
| 〔2025〕093号 | 京华西街以东、规划路以南、京华东街以西、封龙大街以北。 | 7259.51 | 城镇住宅 | >1.0、 2.0 | 35 | 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 | - | 70 | 5550(509.64万元/亩) | 10 | 1200 |
| 〔2025〕094号 | 红旗大街以西、汇学路以北。 | 9013.53 | 商业服务业 | 4.0 | 20 | 45 | - | 40 | 6490(480.03万元/亩) | 10 | 1300 |
| 〔2025〕095号 | 宫南路以南、滨河街以西。 | 6921.08 | 商业服务业 | 4.0 | 20 | 50 | - | 40 | 4700(452.79万元/亩) | 10 | 1000 |
| 〔2025〕096号 | 红旗大街以东、规划路以西、宫南路以北。 | 3896.27 | 商业服务业 | 4.0 | 20 | 45 | - | 40 | 2650(453.77万元/亩) | 10 | 600 |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申报。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文件下载及竞买申请:竞买人于****9时至****17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首次登录需先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参照 业务指南 下载中心 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 ),方可登录交易平台。登录平台后按照 下载中心 中《土地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出让文件下载和竞买申请。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账号通过系统获取)。
(三)网上挂牌时间:****9时至****14时30分。
(四)资格审查:点击登录查看于****对竞买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于****14时到资料审查室(407)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
(五)限时竞价时间、地点:
****14时35分开始限时竞价,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电子竞价一室(409)。
三、竞买人资格
〔2025〕084、086、094-0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2025〕085、087-0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联合申请的,各方须同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人需确保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 本次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3. 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足额交纳。
4. 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纸质、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孙先生
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8181/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