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各投标单位:
湖新区2013-15号地块(生态墓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标段包编号:A********(JFW-005S)】答疑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6条,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10月23至****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公示的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上述3.1.2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本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上述3.1.1或3.1.2资格的单位”,投标人资格存在明显不同,且未重新公示,是何原因
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降低相关要求,可让更多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投标,故未重新公示。请各投标单位按正式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6条,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10月23至****在湖州市****
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降低相关要求,可让更多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投标,故未重新公示。请各投标单位按正式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技术分中,“投标截至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参与的房建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含工程监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每个得6分,获得过市级质量奖项的每个得4分,最高得10分。注:同一项目按提供项目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计分,时间以获奖文件为准,提供合同、获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以及,“投标截至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参与的房建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含工程监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明标化施工管理奖项的每个得6分,获得过市级文明标化施工管理奖项的每个得4分,最高得10分。注:同一项目按提供项目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计分,时间以获奖文件为准,提供合同、获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省市质量奖项和省市标化奖项,是由监理单位取得,造价咨询单位并无获得省市质量奖项和省市标化奖项的条件,如牵头人为造价咨询单位,如何体现质量奖项和标化奖项是由造价咨询单位获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同、施工项目获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合同中需体现获奖施工项目名称和造价咨询单位名称。
4、招标文件“投标截至日前五年内,以造价咨询负责人或总监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建安费达到 5500万及以上的房建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得10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请明确,这是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还是造价咨询负责人或者总监,单独提供这项业绩都可以
答:拟投入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单独提供此项业绩均可。
5、本项目设有85%的风险控制价,若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是否做无效标处理如不做无效标,设置风险控制价有什么意义。
答:低于风险控制价不做无效标处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投标报价。
6、如本项目牵头人为造价单位,但提供的业绩获奖文件未体现该单位名称,请问该项业绩是否认可(造价单位只是项目的参与方并不是评杯的主体,且未参与项目的评杯评奖管理工作)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同、施工项目获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合同中需体现获奖施工项目名称和造价咨询单位名称。
7、评分表中:人员业绩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请明确。
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若委托合同中不体现金额的或造价咨询负责人或总监名字未体现的,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编号****为准。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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