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商务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供应商提供重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 4 分,每增加 1 辆,加 2分,最多加 4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4 分,每增加 1 辆,加 2 分,最多加 4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轻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4 分,每增加 1 辆,加2 分,最多加4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 投标供应商提供重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 2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2 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 2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2 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轻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2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2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
| 2 | 开标时间 | ****11:00(北京时间) | ****11: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景慧、蒲小丽
电 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