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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和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 全部类型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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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停车和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75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商务技术评审标准 投标供应商提供重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 4 分,每增加 1 辆,加 2分,最多加 4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4 分,每增加 1 辆,加 2 分,最多加 4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轻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4 分,每增加 1 辆,加2 分,最多加4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重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 2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2 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 2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2 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轻型清障(或救援)车 1 辆的,得基本2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2分;不足 1 辆的,本项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购车凭证或租赁合同等,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
2 开标时间 ****11:00(北京时间) ****11: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景慧、蒲小丽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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