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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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定于****16时,在上饶市****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数量 | 起拍价 | 保证金 |
| 1 | 上饶市**** | 砂石堆①4928.7立方米 | 251891元 | 60000元 |
| 砂石堆② 921.8立方米 |
二、拍卖方式: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正康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赣正康估字[2025]0197号】。
2、标的数量、规格、质量、状况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拍卖方在此声明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数量来源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质量好坏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交付。
4、拍卖成交后,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清转运,在此期间,标的物的清转运管理、安全生产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运输过程不得违法超载,所有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转让方及拍卖公司不负责任何责任。
5、受让方应对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社会关系等影响清转运的外部条件充分的了解并自行处理,山场租赁费用及运输完成后的山林绿化处理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拍卖成交后,标的作业期限为:20个工作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受让方可与转让方协商,转让方同意后方可按期顺延),在此期间标的物的管理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转让方不负责标的监管。
7、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价款、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
8、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凭有效证件到点击登录查看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以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到账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 **** ****
公司网址:http:****
公司地址:上饶市****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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