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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1

人员要求:10
服务开始时间:202611服务结束时间:20281231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主 要服务范围: 4.1常法律事务1)对 医院有关内部日常管 理、采购、医疗服
务、人事管理等方面 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 法律咨询;2)为 医院经营管理中的重 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 性审查(如需),推 进依法治院建设;
3)医院药品、医 疗器械、医用耗材的 采购、工程、服务采 购、人事管理等涉及 金额20万以上合同 及重要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 律顾问的名义对外草 拟、签发律师函;
5)协助医院处理 尚未申请仲裁或尚未 进入诉讼阶段的纠
纷;6)应院方要 求,原则上每年度对 医院内部员工进行一 次及以上的法律宣传 教育培训。 4.2另行 委托并收费项目
1)代理医院需要 提起诉讼或应诉的各 类民事诉讼案件;
2)代理医疗纠纷 案件(含医调委调
解、诉讼、和解);3)代理劳动仲裁 案件;4)代理医 院申请行政复议或提 起行政诉讼案件;
5)其他重大专项 活动(如有)。

3

60,000

商务需求
-1-


编号

需求内容

1

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雇员费用、交通差旅费、材料费、管理 费、风险包干费、技术服务、验收和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 需的一切费用,以及响应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服务。

2

服务响应要求:响应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的,应为本项目承诺服务响应速度,书面承诺承 接服务通知后,服务人员可在2小时内响应(电话或线上),可在24小时内到达项目指定现场,提供现场 服务。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1203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对医院有关内部日常管理、采购、医疗服务、人事管理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为医院经营

管理中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如需),推进依法治院建设;3)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工程、服务采

购、人事管理等涉及金额20万以上合同及重要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草拟、签发律

师函;5)协助医院处理尚未申请仲裁或尚未进入诉讼阶段的纠纷;6)应院方要求,原则上每年度对医院内部员工进行一次及

以上的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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