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
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某部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某部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739,024.05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其它要求:中标后需提供: 1.国家安全防范报警 系统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智能联管联控 柜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2.国家安全防范报警 系统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电机锁检测报 告作为佐证材料; 3.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 质量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指纹识别设备检测报告 作为佐证材料; 4.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 量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人脸识别设备检测报告作 为佐证材料; 5.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 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 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智能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作 为佐证材料; 6.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 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 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振动报警系统检测报告作为 佐证材料; 7.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 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智能控制系统检测报告作为佐 证材料; 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等级 第一级要求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 中心出具的物品管理数据加密设备认证证书作为 佐证材料。 款式: |
采购一批枪柜、门 禁 |
1 |
739,024.05 项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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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后需提供: 1.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 的符合要求的智能联管联控柜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2.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或公安 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电机锁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3.国家安全防范报警 系统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指纹识别设备检测报告 作为佐证材料; 4.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 的符合要求的人脸识别设备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5.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或公安部 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智能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6.国家安全防 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振动报警系统检 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7.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或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 心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智能控制系统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8.《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等级第一级 要求需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出具的物品管理数据加密设备认证证书作为佐证材料。 |
2 |
本项目造价内容报名后提供,报名方式发送邮件到邮箱****@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在报价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 价供应商缴纳的社保材料证明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 证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 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7、银行卡账户及开户行信息。以上信息全部加盖公司公章并发送邮 件。 |
3 |
※在智慧云报价时请在响应栏显示公司名称,审核报名资格情况。否则为无效报价。 ※注意,此项目必须 踏勘,踏勘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地点为云浮市,具体地点请提前电话联系,联 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
(五)竞价公告时间:**** 17:00:39 ~ **** 23:59:59(六)供应商报名时间:**** 17:00:39 ~ **** 23:59:59(七)供应商报价时间:**** 09:00~16:00
(八)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产品免费质保期:3年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
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
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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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
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
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
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某部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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