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汉广中药材加工设备及不锈钢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三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 | |
| 项目名称 | 城建汉广中药材加工设备及不锈钢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三包 编号:**** |
| 招标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 评标情况 | 该项目于****15:00时进行开评标,共3家投标单位递交标书。经评审,1家否决投标,其中投标单位鲲鹏神农制药设备(天津)有限公司、鲲鹏神农制药设备(天津)有限公司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敏用数码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鲲鹏神农制药设备(天津)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肆拾叁万柒仟元(437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肆拾陆万元(460000元) |
| 工期(供货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3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3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格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递交异议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其异议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单位共同提出,或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8)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 |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三日(最后一天为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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