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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哈尔滨局集团公司2025-2026年(客车配件第五批)区域联合采购(框架协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沈阳 全部类型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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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哈尔滨局集团公司2025-2026年(客车配件第五批)区域联合采购(框架协议)(二次)公开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沈阳局、哈尔滨局集团公司2025-2026年(客车配件第五批)区域联合采购(框架协议)(二次)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本项目E02、E04、E05、E27、E34包评标工作已结束,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结果表

序号

包件号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不含税中标(成交)总价(元)

推荐顺序

1

E02

沈阳凯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45

第一名

2

E02

南京永康铁路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509.82

第二名

3

E02

丹阳市****

570.69

第三名

4

E04

南京星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6796.37

第一名

5

E05

沈阳文恒经贸有限公司

2984.71

第一名

6

E05

南京浦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3763

第二名

7

E27

丹阳市****

25961.4

第一名

8

E27

辽宁鑫顺利科技有限公司

33069.43

第二名

9

E27

镇江中泽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38882.76

第三名

10

E34

镇江新区****

1062.62

第一名

11

E34

河北金龙达铁路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1065.59

第二名

12

E34

丹阳市****

1073.39

第三名

公示时间:自****至**** 17时止。

所有投标人如对公示的成交结果有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铁物资〔2025〕108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及沈铁物资〔2017〕414号《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异议。

异议方法:在公示期内提出,必须实名异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2.2(谈判文件第二章8.2.2),发至****@vip.126.com,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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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方式:吴先生****

项目咨询问题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见招标(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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